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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停车场服务合同竞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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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停车场服务合同竞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停车场服务合同竞价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合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服务合同范围和条件

    1.中标方需在定南县注册公司或成立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

    2.定南县管辖范围内交通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交通违法车辆的拖移、车辆停放保管和大型活动、警卫任务、抗险救灾、综合交通秩序整治中的清障拖移等服务。

    3.为日常执勤执法、路检路查提供清障及强制拖移服务。

    4.交办的其他清障工作,以及应当事人要求拖移的交通事故施救车辆,依法提供停放保管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场地要求

    1.停车场地要求平整,外围筑有约2米高围墙,场地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场地距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直线距离5公里之内,且交通便利。

    2.停车场地内必须设置面积至少800平方米的钢结构停车棚。

    3.停车场地内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4.停车场必须是全封闭,配有24小时保安人员巡控和全方位监控系统确保场内车辆安全。

   (二)车辆要求

    1.停车场必须配备至少3辆清障作业车(2辆可拖5吨位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辆可拖 80 吨位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并喷涂“清障车”字样;至少3辆吊车(2辆5吨-25吨;1辆50吨以上),车辆须登记在竞标公司或者该公司法人代表名下。

    2.应具有完备的清障施救拖吊专项作业车和救援设备,满足日常交通管理需求。所需油费、维修费、保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作业车辆必须具有合法手续,保证车况良好并配备足够、完好的交通清障辅助设备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且保险理赔时限在协议期限内持续有效。每一辆车必须有统一标识及投诉监督电话。

    (三)人员配备要求

    1.清障作业人员至少4人,吊车司机至少2人,保安至少2人,管理人员至少1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技能和操作证。作业、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及意外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和意外人身险。

    2.停车场设值班室,配有专门值班人员,值班室配电脑。

    (四)安全要求

    1.停车场内必须划分若干停车区域,实行分类停放,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其中4kg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少于 8个。

    2.停车场必须安装无盲区视频监控系统,具备防盗功能。

    3.停车场为公安交管专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4.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5.应按要求建立停放保管车辆管理制度和台账,落实好保管措施,对车辆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包括自燃、被等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五)作业要求

    1.应及时将被扣留的车辆拖移转运至停车场,转运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被扣留车辆及其随车物品,停放的车辆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2.交通事故现场车辆清障施救后,应负责事故现场车辆碎片、血迹、油污、泥土、洒落货物等残留物的清理工作和大宗物品的移位工作,确保事故现场的道路畅通和安全后撤离现场。

    (六)职责要求

    1.必须做好值班安排,保证停车场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班,不得脱岗。清障施救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接通知后,白天5分钟,夜间15 分钟须派出车辆)。

    2.车辆出入台账停车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功能区分类标识,将暂扣、违章车辆与事故车辆进行分类停放、登记,并建立车辆保管台账,确保车辆来源、去向清晰。

   四、竞价要求

    1.参与竞价投标方需于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前,将公司营业执照、停车场地相关证明、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含保险单)和报价单等资料加盖公章交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科303办公室缪苏敏,逾期不再受理。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且应为目前市场价,不得虚报价格。

    3.其他未详细列出事项请联系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科咨询,联系电话15180210820。

                         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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