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定南县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工作制度

访问量:

定南县政务舆情监测处置与回应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高全县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

办公室负责检测、收集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贴,以及传统媒体上的重大政务舆情,要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我县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网宣办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舆情研判标准、依据、口径,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要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

政府办公室负责将政务舆情进行集中梳理。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实行一事一报、定向报送。对已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敏感性事件和形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必须于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主要(或分管)领导,并报上级部门,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有关问题,启动重大事件舆情处置程序,做到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应对方案、统一发布回应。

(四)应对处置

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建立健全敏感舆情跨部门协调处置机制,强化全“一盘棋”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效能。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当事单位和新闻、公安、网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公开回应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三、明确回应责任

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对涉及具体部门政务舆情,按照“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四、树立回应标准

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新闻发布机构、舆情监测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时及时发挥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在全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平台、政务微博平台建设,提升舆情信息收集、加工、储存、报送等各环节效率,提高舆情信息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面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五)加强督查指导。政府办公室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扎实开展、落到实处。

(六)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的统筹指导,强化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

(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政府办公室会同融媒体中心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政务舆情研判具体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六、其他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实施,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