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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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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天九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九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天九镇圩镇18号,电话:07974241136,邮编:3419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九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28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993条,政务微信公开296条。未发生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管理人员由镇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定南发布、天九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坚持客观真实、依法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有利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县要求完善公开平台更新改版,规范公开栏目设定,统一格式发布信息,注重网络安全建设,注重发布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政务公开栏、便民大厅服务窗口、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最新工作动态,让办事主体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信息、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地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进行集中发布,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检查行动,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人员的配备,加强工作规范三是做好社会评议,把监督评议纳入日常工作实行常态管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四是高度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及时对照县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天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统计信息栏目数据分析信息较少,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结合不足,天九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提升质量,增强实效,针对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需求,及时发布数据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督促承办人做好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重要数据的解读工作,综合运用数据发布、图片、视频、问答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升解读质量。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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