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定南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关于定南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的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主要内容有: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提出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的待遇等待期进行了明确,并为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提供了途径,这是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完善。
二是健全精准扩面机制。
在全国推进建设“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助力各地精准参保扩面。
三是完善宣传动员机制。
广泛动员各单位,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机制。
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在参保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工作联动。
五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依托大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各部门协同推动参保扩面工作。
六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参保各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系统联动。
七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各地区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参保计划完成情况及参保质量等情况给予激励,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一、2025年的参保缴费费用和时间。
(一)筹资标准。
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居民个人缴费确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确定为每人每年670元。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80元。
(二)集中征缴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征缴期: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参保人员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例如:居民在2025年3月1日缴费的话,待遇等待期为2025年3月1日-5月31日,2025年6月1日之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未按时参保的影响。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的激励。
(一)连续参保有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二)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不低于1000元。
四、缴费方式。
(一)税务微信缴费。
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手机本人的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操作缴费。
(二)医保微信缴费。
关注“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南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服务大厅”—“参保缴费及查询”-“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手机本人的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操作缴费。
1、本年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后,系统显示应缴费金额,缴费人自行缴费。
2、历年核定缴费(此通道是补缴往年医保费用):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后,系统自动显示医保经办机构已核定的缴费信息,缴费人确认无误后缴费。
解读单位:医保定南分局
解读人:分中心副主任李春明、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股股长谭婷
咨询电话:0797-42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