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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定南县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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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定南县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5〕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定南县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通知》内容,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需求,赣州市持续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2025年,市级层面公布了新版改革事项清单。我县积极响应市级部署,严格对照《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结合本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承接能力,研究制定了《定南县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本《通知》的印发,旨在明确我县承接市级下放权限的具体事项、实施方式和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在我县落地见效。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清单公布和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1.公布承接事项清单:明确我县对应承接市级10个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共计43个政务服务事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多种权力类型。企业群众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向市级或县级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2.优化三种实施方式:参照市级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将承接事项的实施方式明确为三类:

依法实施(18项):对法律法规已明确可由市县两级办理的事项,县级部门直接办理,确保标准统一、结果互认。

收审分离(10项):对审批权仍在市级、但受理环节可下沉的事项,由县级窗口负责收件和材料初审,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市级部门审批。

设立虚拟远程窗口(15项):对程序复杂、需市级深度参与的事项,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实现县级窗口与市级部门“面对面”协同办理。

3.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求各承接部门主动对接市级对口单位,明确办理标准与流程。对涉及与深圳“同事同标”的事项,严格按深圳标准执行。积极组织或参与业务培训,必要时派员跟班学习,确保承接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4.强化监督与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机制,对复杂事项主动邀请市级指导。对运行不畅的事项建立反馈机制,配合市级部门对清单进行动态优化调整。

5.推动数字化应用:强调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依托“市县联动”审批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减少纸质材料和群众跑动,提升审批效率。

规范审批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谁审批、谁归档”,实现审批全过程可追溯、材料完整、程序合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市县同权”改革,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层级,将政务服务重心下沉至县级,构建市县一体、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新模式。最终目标是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改革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主要特点

1.承接精准有序:严格遵循“上下对应、承接有序”原则,确保县级承接事项与市级下放事项无缝衔接,权责清晰。

2.方式灵活多元:根据事项特点和县级承接能力,创新采用“依法实施、收审分离、虚拟远程窗口”三种差异化实施方式,兼顾改革效能与风险可控。

3.突出标准与服务:强调业务标准统一,特别是对标先进地区(如深圳)标准。注重通过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审批服务专业能力。

4.强化数字赋能:将电子化、网络化、数据共享作为提升改革效能的重要支撑,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及附件《定南县承接“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6年版)》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往县内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解读单位:定南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县行政审批局政务管理股

咨询电话:0797-429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