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办字〔2022〕4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
单位评比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
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实施方案》《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评比实施方案
根据《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字〔2021〕55号)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范围
(一)各镇(城市社区)和县直(驻县)有关成员单位。
(二)县直(驻县)有关成员单位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成员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镇(城市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三个必须”原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配备不少于3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村(居)确定1名安全员,落实村(居)安全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防范“百日攻坚”等各项工作方案,落实重要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期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十个一次”、“五个一”活动。对上级督办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积极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典型特色亮点突出,年度应急管理综合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较大成就,群众满意度高。
2.先进成员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党委(组)班子成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与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配备不少于2名安全监管人员,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防范“百日攻坚”等各项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落实重要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期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重点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十个一次”、“五个一”活动。对上级督办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认真做好值班值守,积极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典型特色亮点突出,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四)评选名额
镇(城市社区)共3名,成员单位共6名。
三、评选程序
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消专办、县防火办、县减灾办开展评选工作。
(一)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自行推荐,填写《定南县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经单位按照盖章,报县安委办;
(二)由县安委办、县消专办、县防火办、县减灾办集体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经组织、纪检监察、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四)公示结束后,由县安委办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统一表彰。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在先进评选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在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使评选起到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请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先进单位推荐表(纸质盖章)及电子版(盖电子章)报县安委办,邮箱:dnxajj2010@163.com。
附件1:定南县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字〔2021〕55号)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范围
各镇(城市社区)、县直、驻县单位从事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编在岗人员(含集体事业编制人员,即定编不定人的人员;不含村级、企业、临聘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从事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工2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影响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心、重视、支持和热爱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活动。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急管理综合工作指示精神,熟悉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监管职责。
(四)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中信息报送及时、工作成绩突出的。
按照《定南县应急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规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情形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推荐名额
应急管理综合先进个人30名,按分类名额分为:安全生产16名,消防救援6名,森林防火4名,防灾减灾救灾4名,每个单位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县消专办、县防火办、县减灾办开展评选工作。
(一)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按工作分类推荐,填写《定南县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经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核,报县安委办;
(二)由县安委办、县消专办、县防火办、县减灾办集体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
(三)经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后,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四)公示结束后,由县安委办报县政府审定,由县政府统一表彰。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在先进评选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关心热爱支持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使评选起到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请各镇(城市社区)、各有关成员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原件盖章)及电子版(盖电子章)报县安委办,邮箱:dnxajj2010@163.com。
工作分类为: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
附件2:定南县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抄送:县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消防安全专业
委员会办公室。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