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定南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龙塘镇党委、人民政府、老城镇党委、人民政府、岿美山镇党委、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经研究,现将定南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认真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项目所在镇政府、村委会要根据《关于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制的通知》(定精扶办字〔2018〕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各级公示公告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公告照片存入项目档案。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补助类项目由各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补助政策实施;工程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各项目单位做业主,下达的项目由各项目单位负责采购规划设计单位,做好设计预算、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50号)、《关于印发定南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字〔2019〕51号)、《定南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定精扶组字〔2019〕6号)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走招标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各业主单位应积极对接各行业部门履行好相关监管职责。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验收、资金申请等工作。奖补类项目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资金拨付序时进度,工程类100万以下项目按建设批复要求5月底全面完工、6月底完成全面拨款100%,工程类100万以上项目按建设批复要求8月底全面完工、9月底完成全面拨款100%。
四、完善项目资料归档。平时要注重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定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资料目录的通知》(定精扶办字〔2018〕20号)要求完善,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附件:定南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定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定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定南县2024年度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 |
是否重点帮扶村 |
建设任务 |
资金计划(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 |
完成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 |
备注 |
地点 |
时间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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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城镇人民政府 |
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
老城村 |
否 |
第一栋占地面积222.2㎡,房屋建筑面积1111㎡(五层);第二栋占地面积228㎡,房屋建筑面积456㎡,合计房屋建筑面积1567㎡;道路建设硬化500m及货物堆放场面积650㎡。 |
350 |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增收。 |
2024年5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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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岿美山镇人民政府 |
小麦种植、啤酒酿造综合体项目 |
丰背村 |
县级 |
新建厂房(二层)长42.2米,宽8.2米,墙体厚度20公分。铺地砖原料堆放区一长20米,宽15米,铺沥青堆放区长20米,宽10米。 |
38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给予村集体项目批复资金6%分红或租金,带动群众发展小麦种植,促进10户农户或脱贫户增收。 |
2024年5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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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塘镇人民政府 |
龙塘镇标准蔬菜大棚项目 |
洪洲村 |
市级 |
标准蔬菜大棚25亩,标准蔬菜大棚喷淋设施25亩,大棚输送线500米,蔬菜播种流水线1台,水沟30*40(1200米),水沟1.0*0.8(180米),混凝土预制块盖板长130米,储水池30立方,起垄一体化配备50马(1台),道路硬化800平方米,蔬菜大棚土地压平机1台,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1台,DN110管道1200米,泵房一座,电动防晒网25亩,安全网1200平方,蔬菜分散厂房200平方及冷库一间。 |
330 |
盘活土地资源,带动就业20人,其中脱贫户4人,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9.8万元 |
2024年5月30日 |
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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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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