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岿美山镇、龙塘镇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定南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定巩发字〔202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从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060万元,用于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产业发展,现将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
请相关镇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相关政策,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定南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定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南县财政局
定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5日
定南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资金分配总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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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赣财乡振指〔202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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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个数 |
分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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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城镇 |
1 |
350 |
350 |
农村产业发展 |
2 |
岿美山镇 |
1 |
380 |
380 |
农村产业发展 |
3 |
龙塘镇 |
1 |
330 |
330 |
农村产业发展 |
合计 |
3 |
1060 |
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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