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定南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定南公路发展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4类:

1.年度报告。包括定南公路发展分中心上一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总结。

2.概况信息。包括定南公路发展分中心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3.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3类信息以外的县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工作机构名称: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定南分中心

办公地址:定南县龙亭路3号

查阅地点:定南县龙亭路3号

开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4291466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索引号、文件编号、分类、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标题、访问量、正文等内容。

1.索引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文件编号: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3.分类:根据目录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

4.生成日期: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生成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

5.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

6.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和限时公开。

7.公开范围:信息面向的主体,一般为选择面向全社会

8.责任部门:信息的发布部门。

9.标题:发布的信息标题。

10.访问量:信息的点击量。

11.正文:信息全文(包含附件)

(三)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四)公开时限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定南分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定南公路发展分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定南公路发展分中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行政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7-4291466

通信地址:定南县龙亭路3号

邮政编码:3419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