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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第三十二批受理编号D3JX20240608003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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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定南县车步村萤石选矿厂,无尾砂库,铲出的废泥直接倒在马路边,雨天污泥乱流。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车步村内唯一河流,污染河水。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多次反映未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1.该公司已对原料、产品、尾泥尾砂进行了清场或覆盖,规范堆场建设。

2.该公司对厂区进行了沟渠清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该厂从2024年5月起,自行停产至今。目前公司对相关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污水处理池进行了填埋等,公司已不具备再生产条件,不再对外在环境造成影响。

三、处理和整改情况

1.规范原料、产品、尾泥尾砂等堆场建设;

2.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加强生产管理,按照环评及批复各项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该公司已对原料、产品、尾泥尾砂进行了清场或覆盖,规范堆场建设。

2.该公司对厂区进行了沟渠清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该厂从2024年5月起,自行停产至今。目前公司对相关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污水处理池进行了填埋等,公司已不具备再生产条件,不再对外在环境造成影响。

公示时间:2025年1015日至2025年10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定南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4296123

联系地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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