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掌握全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以下简称素养)水平现状,明确影响居民素养水平的主要因素。
二、调查内容
包括生态环境与健康的关系、环境污染危害、环境健康风险相关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行为和技能等方面。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1.调查对象:调查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非集体居住的15-69岁的居民。
2.调查范围:全省11个设区市的28个县(市、区)。
四、调查方法
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全省计划调查6720人。
五、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领导,法规与标准处负责组织协调、审定实施方案、组织现场督导。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作为本次调查工作的技术牵头单位,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要求,负责起草实施方案,印发工作手册等材料,开展宣传,组织一级技术培训,进行数据管理、三级审核、技术报告编制,开展技术指导帮扶和答疑。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的调查工作,组建市级工作组,起草市级实施方案,印发工作手册等材料,开展宣传,组织二级技术培训,开展现场督察,全程指导县级调查组调查工作,开展数据管理、二级审核及上报工作。各县级生态环境局组建调查组,负责现场调查工作,开展数据一级审核及上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本项目调查数据服务对象是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调查数据结果通过江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