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南县鑫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废旧锂电池再生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定定南县鑫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废旧锂电池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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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jxdnxgb@163.com
通讯地址:赣州市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龙腾路99号)
邮 编:341900
项目名称 |
定南县鑫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废旧锂电池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富田工业园富工二路定南县联合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
建设单位 |
定南县鑫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国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富田工业园富工二路定南县联合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地理位置:E115°3′8.871″,N24°46′52.606″,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3.53%。主要建设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办公楼、门卫等辅助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废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3-360728-04-05-697611。项目劳动定员40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天运行16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全年工作时数为480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是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装修过程产生的装修垃圾,通过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油烟。 1#生产车间废正极片破碎分选粉尘采用三级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不带电解液的废旧锂电池破碎分选粉尘采用三级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生产车间带电解液的废旧锂电池破碎分选废气采用三级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冷凝回收+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采用的设备为全密闭真空收料系统,项目生产线采取全密闭措施,并配套真空收料系统,整个生产线形成微负压状态,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车间出料口产生的落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四周增加植被,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投产后,有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年排放量分别为0.6t、3.571t、0.015t、0.31t、0.0045t、0.1142t、0.0462t、0.0648t。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3t。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外排废水量为1440m³/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江西定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再经江西定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准后排放至桃江。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电池压滤渣、废冷凝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喷淋塔沉渣。其中废电池压滤渣、废冷凝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喷淋塔沉渣属于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并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5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池压滤渣、废冷凝液、废布袋、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喷淋塔沉渣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50㎡,有效容积120m³,最大贮存量为200t,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65~85dB(A)。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可使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危废暂存间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分区防控: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废弃锂离子电池资源化处理区、环保设施区、危险废物贮存区、事故应急池、导流渠、放电区、检测分选区、所有类型的废电池贮存区、破碎产品贮存区、装货区/卸货区、生产区运输通道,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活区的化粪池所在区域,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为宿舍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视情况进行防渗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K+、Na+、Ca2+、Mg2+、CO32-、HCO3-、SO42-、Cl-、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耗氧量、氰化物、铅、砷、镉、六价铬、汞、总硬度、铁、锰、铜、锌、铝、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硫化物、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有粉尘爆炸、氢气爆炸、氯气中毒、电解液泄漏、电池短路爆炸及污染治理设施失效导致的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项目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修设备,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严格制定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生产车间地面采用防腐、防渗、隔离设计,修建防腐、防渗的排水沟与事故池相连,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事故性泄漏废液至事故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在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堰、围堤,利用放电池围堰、车间事故收集池作为一级防控措施;项目建设一座180m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收集的事故废水泵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再排放,作为二级防控措施;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和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根据事故发展事态,进行转输事故污水,需要转输时,开启相应的雨水截留提升泵,将事故污水转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7.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厂卫生防护距离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外50m,本项目最近居民为西北侧420m处新杨居民点,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8.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中CODcr、NH3-N排放量为0.086t/a、0.012t/a,大气污染物中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3.571t/a,满足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9.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