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交通运输

false

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访问量:

定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事项一次性告知书

申请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验合格的运输车辆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运输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应有安全运营承诺书

一、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项办理申请书(企业在业户名称处需盖公章)

(2)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企业在业户名称处需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驾驶员

复印双面复印正、副本及年审记录须同一人

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各复印一份(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4)车辆出厂合格证书(提供原件收复印件新车提供)

(5)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二手车还需加复登记栏页面)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需盖公章)

(7)重型货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以及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装置运营商委托书原件,并有效接入全国货运监管平台

(8)车辆检测合格报告单原件及车辆纸质照片两张(在强华检测站办理)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原件(企业需盖公章)

(10)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收复印件)

(11)若经办人非车主或企业法人需提供车主或企业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盖公章)

备注:1、过户车辆需提供原车籍地《运营证异动申请表》原件

2、挂车无需综检和评定等级

二、办理时限:

(1)☑即办;

(2)□从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咨询电话:429777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