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龙求柳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将圩镇及村庄环境整治承包给第三方公司的建议,已经县政府转到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我县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的模式,对7个镇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经过招投标程序,2023年11月1日,江西洁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全面接手镇村保洁工作,目前已聘请保洁员470余人,各镇聘请了1-2名主管与多名班长,便于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和相关事务的协调。第三方公司要求保洁员每天两次清扫及全天候保洁,并对作业规程、保洁责任区域等进行了明确。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以来,镇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以后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承办单位: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分管领导:黄志敏
承办人员:廖章魁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