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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办理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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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怎么申请

开学前7天左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将在校门口醒目张贴“转学需知”,告知受理时间、地点及申请材料等事项。

二、没学位怎么办

满足转学条件且受理学校有学位将予以接收。若无学位,家长提交的转学申请材料将转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安排情况在开学报到后3天内将电话告知。

三、转学所需材料

(一)定南县历市镇范围户籍学生

1.划片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划片就近入学,户籍划片安排如下:

实验学校:历市村、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一小:历市村、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二小:和顺村、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三小:杨梅村、城市社区各居委会、修建村、文昌村、汶岭村及樟田村及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四小:恩荣村、井坑村及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五小:中沙村、城市社区各居委会、车步村、中圳村、黄砂村、上坑村、寨上村、太阳村、嶂下村及赤水村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六小:良富村、岿美山镇溪尾村洋前坝水库移民、泮贤村、竹园村、油潭村、龙下村及城市社区各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定南七小:富田村、金鸡村、下庄村、太公村、蕉坑村、赤岭村、长桥村及桥水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申请转学需提供材料

⑴《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⑵《学生基本信息表》(此表要求提供原就读学校登入“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打印并盖章的原件或扫描件,也可提供学籍管理服务平台的截图,下同)。

(二)定南县城有合法有效住房人员子女。申请转学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

2.因购房建房或租用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长期居住定南县的,申请转入住房附近学校的需提供合法有效住房的证明材料。

3.《学生基本信息表》。(呈现方式见上文)

(三)定南县城没有合法有效住房人员子女。申请转学需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

2.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提供在定南当地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年度(两个月以上)在定南县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定南户籍的外来人员提供)。

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它依法有效的务工证明材料,如:最近两个月的用工单位盖章的原始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或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

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定南县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免于纳税等材料。

3.《学生基本信息表》。(呈现方式见上文)

(四)享受优先入学待遇子女。申请转学需提供材料:

1.《居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享受优先入学待遇证明材料之一(原件和复印件):

⑴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干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提供父(母)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转学。

⑵父(母)系驻县机构(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是驻定南在编在岗公职人员的有效任职文件。

⑶因父(母)支边、援外,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需寄居在直系亲属家庭的适龄儿童,除提供父母支边、援外、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入学儿童的《居民户口簿》、接纳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3.《学生基本信息表》。(呈现方式见上文)

四、学籍怎么转接

转入学生后,接收学校一般在30天内登入“江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学籍调档。学籍转接流程: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发出转入申请→接收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转学调档成功。学籍转接由家长配合学校网上完成,通常情况无需家长跑腿。

定南县教体局咨询电话:

0797-42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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