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请求同意定南县岿美山镇等2个镇3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定自然资文〔2023〕5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定南县岿美山镇等2个镇3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定南县岿美山镇三亨村、羊陂村和老城镇上洲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条件。
二、该项目申报建设规模36.82亩,预计可新增水田面积35.91亩,项目投资估算51.92万元。
三、你局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发〔2006〕2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11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立项和验收指南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2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规划设计要求和资金预算,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审计制,加强工程施工和监管,按照工程进度完善资料、建档和报备,切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及对应图斑为:
三亨片G50G081015:97/0103、1232/0103、82/0103;
羊陂片G50G080015:50/0103;
上洲片G50G080016: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