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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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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做好市级层面推出的7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广运用,结合我县实际推出最少2项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2.强化精准扩权赋能。持续优化“市县同权”改革,推动“市县同权”事项集中受理。巩固“全县通办”改革成果,动态调整相关事项,最大限度打破县镇层级地域限制,实行企业和群众跨层级全流程无障碍联办,有效解决县级事项必须到县级办理,镇级事项必须到乡镇办理的问题。推行“乡村随身办”服务模式,依托金融机构网点、邮政所、便利店等现有资源合理设立服务点将缴纳社保、医保卡激活、求职登记等高频事项纳入服务点办理,为群众提供“就近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编制行政许可清单。根据省级、市级公布的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县本级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确保按清单实施。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程。完善江西省事项管理系统”“江西省行政许可子系统”“江西省行政备案子系统事项的梳理、分类工作。完善事项实施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素,优化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与市级无差别受理、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县、镇两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审批服务公正、高效、便民、廉洁。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八大行动”工程建设项目主动审批服务。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探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专项改革。探索分段办理施工许可。学习借鉴湾区分类管理制度,制定我县房屋建筑工程类、市政交通及综合管廊类、水利工程类、市政管线、公园绿化类、简易低风险类、电力工程类等11类流程图。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等县直各相关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6.打造政务服务综合体。开展省级政务服务示范大厅创建活动,推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7.规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和中介服务。与市交易中心同步施行市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项目应进必进。探索建立“同城异室”评标制度。持续开展涉审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强化中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国资委、县住建局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8.深化审批监管联动协同。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审管联动平台管理。落实审管联动合作备忘录,实现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县科工信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9.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监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0.探索推行政务服务门牌。复用“赣通码”能力,打造创新应用“数字政务门牌”,场景化归集政务服务事项,将政务服务延伸到“家门口”。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审批服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1.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比照“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免费”措施,为企业变更后公章换刻提供免费服务,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变更“一件事一次办”业务专区,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时,同步勾选换刻公章,完成变更登记后,即可领取变更后的新公章。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南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南监管支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2.实施“智慧政务+税务”改革。推进服务融合、执法协同、信息共享,完善“云办税”功能,促进“非接触式”办税。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3.探索建立便民利企“总客服”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效能评估,通过建立和完善服务回访、政策通报、意见收集等机制,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解决服务问题,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二、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14.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主动承接省市政务信息系统统建要求,完成配套设备、机房搭建,完善县域特色应用场景功能。探索数字化项目统建统维模式,完善项目申报立项、审核论证、评估验收等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5.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加快云、网、平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有序推进非涉密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县级非涉密信息化系统上云。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6.提升数据资源管理水平。依托市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快“一表同享”系统在全县范围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驻县)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17.深化政务网络和政务应用服务IPv6升级改造。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办公网络加快接入IPv6网络。深化巩固政府网站IPv6改造成果,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改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8.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好“一网通办”综合受理平台升级工作和“赣服通”生活版内容完善工作。围绕出行、医疗、教育、养老、吃住游等领域,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推广应用“赣州·吉安”政务服务“跨市通办”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19.推进城乡治理“一网统管”。依托市级城乡治理“一网统管”平台,积极对接智慧旅游、防溺水预警系统、智慧河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部门自建应用平台,建立城市运行事件“集中受理、快速分拨、指挥调度、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进一步加大数字化项目建设,实施智慧污水管网、稀土防盗采、铁路智慧护眼服务等项目建设,完成天网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城管局、县委网信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0.推进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依托“赣政通”平台,整合接入全县非涉密政务办公类和业务办理类系统,深化“前店后厂”模式。开展机关内“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务公开、民政互动、网上服务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1.推进数字赋能乡村振兴。以数字技术赋能农业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2.强化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依托市县一体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我县数字政府安全防护工作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政务云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人员安全等管理制度。统筹布局我县政务数据灾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

23.推动数字赋能产业发展。按照“一行业一大脑”的原则,探索政企合作新模式,统筹推进数字赋能产业发展。围绕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实施精准招商、落地建设、投产运营、扩产增效、技改升级等全链条服务,推动政府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驱动产业链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4.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我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5.数字赋能文旅产业链发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统筹文旅领域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打造集宾馆、商超、餐饮协会一体化文旅平台,推动文旅系统与公安、交通、住建、铁路、民航、气象等部门系统对接打通。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6.开展银发经济发展试点。打造一体化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新型特色康养区平台,探索政府、企业、用户多方参与的智慧养老、康养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康养服务+监管+资源调度”“医、养、康、护”等业务一体化,助力发展银发经济。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残联、县文广旅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27.强化区块链建设应用。推进区块链在产品溯源、慈善公益、金融、保险、能源、物流、版权、物联网等应用场景落地。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政府办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8.推进视联网建设。加强视联网规划和标准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城区范围内基本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联网接入率达到100%。推进各类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融合共享,深化视频视图数据价值挖掘,丰富视联网智能化应用体系,为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9.推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汇聚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升为县直单位免费共享服务的能力,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技术自主创新,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探索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30.构建“1+8+1”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线下综合服务体系优化整合普惠金融、惠企政策兑现、税联会企、帮代办等服务功能区,打造“企业之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首位产业全链条,融合推出政策服务、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科创服务、法律服务、产业服务、商贸服务以及数据服务等8项增值服务。通过延链、强链、建链、补链服务,组建以现场服务为基本特征、解决“一类事”为核心的产业链服务专班,推出特色“陪跑”增值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工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协、县科创中心、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涉企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1.打造园区集成服务。围绕园区土地供应、企业服务、数字化建设、人才引育等重点领域,出台推进“园区事园区办”改革举措。梳理公布园区经济管理权限赋权指导目录,加快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优化完善服务机制,提供“帮办代办”“一站式”配套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2.拓展政策增值服务。依托“赣企通”平台,进一步提升政策直达企业的精准度和便捷性,大力提升惠企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科创中心等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3.拓展人才增值服务。推动人才认定、住房安居、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居留落户、资金补助等事项集成服务,推动经营主体招工、员工培训、社保办理、职称评聘、劳动纠纷解决、办理退休等服务集成优化。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城投公司、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科创中心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4.拓展金融增值服务。强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外汇等金融顾问服务,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完善智慧办税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新“智税”体验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南监管支局、县科创中心、县科工信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5.拓展科创增值服务。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定南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作用,强化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牵头单位:县科创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市监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国资办)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6.拓展法律增值服务。强化司法部门、律师行业协会合作,集成政府相关涉法服务职能,拓展法律风险防范、合规建设、公证服务、仲裁服务、司法信息查询、普法宣传、涉企纠纷调解等服务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工商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37.拓展产业增值服务。围绕“7510”行动计划,配合整合产业链条上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出台定南县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4312”行动计划,明确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安全应急产业等4条重点产业链方向、路径、目标。

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创中心、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等产业链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8.拓展商贸增值服务。鼓励企业参加赣州国际商会,常态化参与涉外法律援助、出入境审批、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汇率避险指导等授课培训,多方位扶持、服务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拓展市场。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南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五、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全力服务深赣对口合作

39.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落实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政务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0.对标湾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信用+政务服务”改革,拓展“信用+免申即享”、“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服务模式,增强线上线下帮办代办能力,推动审批服务增效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41.大力推进民意速办改革。落实《赣州市民意速办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编制民生诉求部门职责清单,构建“多端受理、全量汇聚、统一分拨、统一回复、统一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县长热线日”制度,常态化开展“县长热线日”活动。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12345热线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六、加大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

42.实施数字化素养能力培养工程。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推动数字化素养与技能提升纳入县委党校和党员干部培训课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数字化人才引进培育,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委网信办、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县直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3.强化数字政府建设智力支撑。建立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为数字化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持。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44.推进政务服务职业化发展。推行行政办事员持证上岗,按照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推行窗口服务“抢单”模式,倒逼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协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跟踪问效。要认真落实全省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和全县开展“纪律和责任建设年”专项行动要求,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意识,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细。行政审批局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问效。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探索推出更多的改革创新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改革典型。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开展改革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改革知晓度和满意率,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