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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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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索 引 号:
B00400-2024-6392851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定南县全面落实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提补工作
访问量:
根据《赣州市民政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
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在4月底前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0元,达到
每人每月
1940元;将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提高90元,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将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
目前,
85名集中和分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已全部提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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