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二、申请条件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申请时间
扑杀完成后。
四、补贴标准
猪200-1200元/头,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
五、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文件—资料初审—逐级下拨资金(以市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批准为准)。
六、公示
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县农业农村局公示补贴对象信息,公示不少于7天。
七、补贴资金发放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补贴发放意见,把强制扑杀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卡。
八、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卡号或银行开户账号。
咨询电话:0797-4291925。
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731室。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97-429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