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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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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定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G50G0770191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四至范围:上寨林场遥西迳工区以南石盆村谢兴旺山场山脊以北上寨林场遥西迳工区山脊以东G238公路瑶西迳路段以西,具体拟征收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见附件1。

(三)涉及天九镇石盆村委会水口背村民小组、柏树下村民小组、上寨林场。(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面积:约103.96(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环卫用地设。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489日至202498日,定南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定南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89日至2024822日。

预公告在定南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dingnan.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预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天九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天九镇圩镇18号

联系人员:刘迦

联系电话:0797-4241136

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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