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赣市环生态〔2022〕3号)要求,为更好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下发的《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块开发利用信息台账》的工作要求,涉及我县“未调查地块清单”的1个地块,应开展土壤第一阶段的状况调查,现依据相关规定,将1个地块的第一阶段的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根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赣市环生态〔2022〕3号)要求,为更好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下发的《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块开发利用信息台账》的工作要求,涉及我县“未调查地块清单”的1个地块,应开展土壤第一阶段的状况调查,现依据相关规定,将1个地块的第一阶段的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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