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府办字〔2022〕51号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江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江西省电信条例》《战备应急通信管理规定》《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优先保障政府部门能源、交通枢纽、电力、重要库区、以及重灾区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通信畅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应对本县突发事件造成的需要进行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以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具体包括:
(1)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通信损毁或可能对通信网带来灾害性后果的。
(2)由于通信网运行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重要设施损坏的。
(3)由于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带来的区域性通信中断或需求骤增,各级党政机关或部门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4)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对通信予以保障的。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主要机构
成立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处理。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设置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通信应急队伍的规划、建设、组织和指挥调度工作。
2.2 县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通信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职责的县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定南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定南县分公司、中国广电定南县公司、国网定南县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县分公司)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总指挥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遇通信突发事件,负责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下达通信保障应急指令,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各成员负责统一调用全县通信行业各种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以及排查修复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
2.3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信保障日常事务处理工作,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组织专家为县应急指挥部提供保障通信决策建议,汇总通信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发布、评估与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
2.4 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职责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设置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接受县应急指挥部及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完成在特殊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和通信组织调度工作;拟定并落实本企业的通信应急规划和建设计划,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遇突发事件,研究决策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通信应急保障进展情况;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
3 预防预警
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监测预估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通信网络自身故障对通信网络的毁坏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建立多渠道的预防预警机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需加强对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网络安全的监测。
3.1 预防预警机制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和监督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通信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加强通信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企业通信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做好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做好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2 预警监测
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维护部门应对通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通信网络安全保障。
3.3 预警支持系统
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发挥本企业网络管理中心的监测作用,综合利用通信网间互联监测系统和互联网交换中心的信息资料,遇可能引发重大通信事故情况时,应及时事先发送相关预警信息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4 预警分级及发布
3.4.1 预警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Ⅱ级(重大突发事件)、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Ⅰ级:突发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重要通信设施遭到破坏的情况。
Ⅱ级:突发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多个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突发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突发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本县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和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经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级别。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记录的方式。县应急指挥部在发布Ⅰ级、Ⅱ级预警信息时,应按规定报请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批准。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多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重要通信设施遭到破坏的;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县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多个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的;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县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本县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的;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对我县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本县某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的;县委、县政府对通信保障提出要求的;县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予以通信保障的。
4.2 信息报告和处理
4.2.1 信息报告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及时报告。
①.发生较重以上灾害时;
②.涉及党和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紧急调动通信应急设备或应急队伍时;
③.需动用战备储备物资时。
(2)灾害报告时限如下:
①.需在本企业内部调用机动通信应急设备、车辆、人员执行通信任务的,由企业在调度前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备案;
②.需跨企业调用通信应急设备、车辆、人员执行通信任务的,由企业书面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报告,紧急情况下也可口头提出报告,但事后必须补报书面报告;
③.需调用战备储备物资的,应事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行使用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④.发生严重灾害时,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事后进行书面报告;
⑤.发生较重灾害时,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在灾害发生后的4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口头报告,事后进行书面报告。
(3)灾害口头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计影响范围、灾害原因的初步判断、已经或即将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状况、影响范围、灾害原因、处理结果、未来防范措施等。
4.2.2 信息共享
重大通信事故发生后,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事故影响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该通信网络上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用户(如:防汛、地震、反恐、民航、金融、海关等)以及可能波及的其他基础通信运营企业。
4.3 应急响应要求
县应急指挥部下达通信保障应急命令后,应急指挥部各成员以及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队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迅速组织力量收集汇总信息,对通信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及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抢险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优先确保党、政、军指挥机关通信畅通。具体保障顺序如下:
①.首长专线;
②.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电路,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信网络;
③.党政专用通信网络;
④.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人防、驻军单位等重要部门通信网络;
⑤.地震、防火、气象、水利等部门租用的与地震、防火、气象、防汛有关的通信网络;
⑥.银行、民航、海关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通信网络;
⑦.其它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网络。
(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协调公安、交管及交通等部门展开配合;中国电信定南分公司、中国移动定南分公司、中国联通定南分公司、中国广电定南县公司、中国铁塔定南县分公司等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负责排查修复突发事件产生的各类通信故障;县财政部门负责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所需通信保障费用;国网定南县供电公司负责为各个部门排查修复通信故障提供所需的电力支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以上各成员对通信故障的应急修复工作及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
(3)保持高度警戒,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主要领导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事态严重时,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4)对于应急机动通信,在紧急情况下,上级可以越级指挥调度或口头下达指挥调度命令,下级也可以越级上报或口头进行汇报。
(5)现场通信应急指挥部成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及时上报阶段性任务执行情况,以便上级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科学合理作出决策。
4.4 应急任务结束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应急任务完成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部,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达解除应急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4.5 调查、监测与评估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机构负责对本级应急处置事件的调查分析,对网络运行指标进行检测,对事件后果进行评估。
4.6 信息发布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相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必要时按规定程序报上级批准。
4.7 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过程中,县应急指挥部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其他所涉部门的通信联络主要采用保密电话、传真联系,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手段可作为备用。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执行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准确对突发事件中公用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以及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情况进行调查,并将情况书面上报指挥部。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档案,对所发生的灾害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不断提高通信网络抵御灾害的能力。
5.2 责任和奖惩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对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积极协调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公安、交管、交通、供电、财政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保障应急工作。
6.1 物资保障
(1)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建立通信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机动通信设备、器材必须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①.应急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启动电池电量充足,储油在油箱容量的3/4以上;
②.车载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无故障;
③.附属器材、接插件、与外部设备相连的缆线(信号电缆、
电力电缆)齐全、完好,并定位放置;
④.设备箱定位放置整齐,标签指示明确,方便配套使用;
⑤.油机正常,油量充足,电线插座完好,并定位放置。
(2)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应急物资储备,由各企业根据自身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进行配置,每年年初要列出预算,专款专用。
(3)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4)平时支用和损坏储备物资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下列物资应列入通信运营企业的储备范围。
①.骨干网中的备用光纤(芯)和接口;
②.备用电路;
③.备用光缆、电路板等;
④.线路、设备的维修、检测、保养设备。
6.2 必备资料
为做好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配置以下资料:
(1)1:250000县/镇地图;
(2)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含战备物资)、器材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
(4)相关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6.3 应急队伍
成立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通信保障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实战能力。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通信保障应急机动队伍和公众通信网的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建设,加强通信应急装备配备,以满足我县通信保障应急等工作要求。
(1)队伍组成。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以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等专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人员构成。主要职责是:参与通信设施的抢建、抢修及恢复保障工作;参加技术培训、国防教育和模拟演练,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应急抢修、抢建能力;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开展必要的研究;在战争时期根据上级要求,为部队的需要提供通信支持保障工作。
(2)指挥调度程序。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参与抢险工作时需调用一个镇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由该镇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向所属县级公司报告,同时听从灾害发生所在地县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指挥调度;需要调用两个镇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须由相关县级公司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同时听从灾害发生所在地县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指挥调度;需要调用3个及3个以上镇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须由相关县级公司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并由县应急指挥部指挥调度。
(3)建立预案库。对历史上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发生突发事件的重点区域,各相关单位应提前编制适合不同场景和类型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库,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6.4 监督检查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主要监督检查内容有: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各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全程全网各单位、各企业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新业务、新技术的培训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通信保障应急所需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突发情况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改进防范措施等情况。
6.5 其他部门保障
6.5.1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管、交通部门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畅,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
6.5.2 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信应急车辆的供电需求。
6.5.3 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合理充足的通信保障费用;因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造成的通信事故,由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自行承担通信保障处置费用。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视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示意图
附件
定南县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示意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单位。 |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9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