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定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通告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按照国家、江西省、赣州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定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共识,共建美丽家园,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在定南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ghg4281317@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定南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1月10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核实和确定听证参加人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电话通知参加人参加听证会。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2年12月21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7.听证会参会人员请自觉落实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入场,并出示健康码绿码,保持适当间距就座。
特此通告。
定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1日
(联系人:定南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廖晓林,邮箱:ghg4281317@163.com,联系电话:0797-4281317)
附件:
定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
报名表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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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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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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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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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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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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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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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类型 |
□听证代表人 □听证旁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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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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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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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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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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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业务内容、参会理由及主要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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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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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定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以供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