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让更多城市棚户区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述补偿安置方案。
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棚改办汇同相关部门对拟改造范围内的房屋状况、土地性质等开展摸底和调查。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分管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修改,最终形成《定南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方案基本框架
《定南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含征收与补偿原则、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及规范性文件、征收范围等十四部分,其中房屋建筑面积及合法性认定、被征房屋类型、用途及面积的认定、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及奖励、相关政策为核心部分。
四、本方案与以往方案的区别
本方案与往年棚改征收补偿方案相比,货币补偿价格略微下调,最高补偿4400元/平方米,包含签约奖励和购房奖励;主推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最高补偿4700元/平方米,包含签约奖励和产权调换奖励,产权调换房源采取收购商品住宅的方式筹集。
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
本方案起草制定后采取了分管县领导召集相关人员讨论、个别人员征求意见、各部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意见。历市镇提出了1条意见,予以了采纳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