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设立龙塘镇疫情防控群众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当好自身防疫第一责任人,鼓励对身边出现的疫情防控漏洞隐患进行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来(返)龙塘人员,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
(二)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人员,未严格实行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
(三)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认的密接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四)私自接纳、容留、接触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来(返)龙塘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五)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的。
二、举报、咨询热线
三、其他事项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非经本人同意,不公开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龙塘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