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答:是指由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共同承担门诊费用的制度。
2、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后有什么变化?
答(1)取消居民个人帐户。
(2)普通门诊、中医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日间手术费用按规定可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
3.取消个人账户后,原个人账户余额是否会清零?
答:不会清零,还可以继续使用。
4.在哪些地方看普通门诊和中医门诊可以报销?
答:定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县中医院中医门诊。
5.普通门诊费用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吗?
答: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6.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1)普通门诊在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报销65%。
(2)中医门诊在县级中医院报销50%。
(3)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70%。
7.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门诊费用。
(1)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药费、三大常规、生化检查等医药费用。
(2)中医门诊就医发生的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医药费用。
(3)X光片、心电图等7种特殊检查费用:X光片检查、数字化摄影(DR、CR)、黑白B超常规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常规心电图检查 。
(4)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等30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用 。
(5)老年性白内障、慢性尿滞留等25种病种日间手术费用。
(6)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费用。
(7)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和家庭医生履约服务费。
(8)针灸、拔罐、推拿、艾灸等特色传统中医治疗项目。
(9)经市政府批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8.哪些门诊费用不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
答:(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费用。
(2)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负 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3)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4)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5)上级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9.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如何享受一般门诊统筹待遇?
答: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人员,在安置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医保目录”范围费用可以报销。
10.办理了异地安置备案人员,门诊统筹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答: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当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1.新生儿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参保缴费?
答: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视为中断参保处理 ,自补缴后的次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12.特殊人员如何参保享受待遇?
答:流动人员子女、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服刑期满人员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规定的,须在办结相关人员流动手续后的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次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