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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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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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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B00400-2023-5499719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3-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访问量: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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