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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减委〔2024〕3号定南县减灾委员会关于结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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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减委〔20243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关于结束低温雨雪

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的影响基本结束根据《定南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减灾委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24日21时结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当前部分区域仍有冰冻请各镇(城市社区)、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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