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减委〔2024〕3号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关于结束低温雨雪
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县的影响基本结束,根据《定南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机制》有关规定,县减灾委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24日21时结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当前部分区域仍有冰冻请各镇(城市社区)、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定南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