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4〕51号)及中共定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农办字〔2024〕26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过集体会议研究,确定由定南县黄石岗蔬菜专业合作社、定南县绿丰园蔬菜种植家庭农场、定南县鹅公镇东源生态家庭农场负责实施生产条件设施改善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定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97-4291217,邮箱:dnxnlj@163.com。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