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慰问年画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所:
为做好2018年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年画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军队退役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
二、发放时间:各镇(街)应于1月15日前到县民政局优抚股领取年画,并及时下发到各村(居)委会,要采取有效方式确保在2月10日之前将年画发放到各类优抚对象手中。
三、有关要求:春节慰问年画是对优抚对象的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政治待遇。为此,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在分发年画时要避免漏发、重发的现象,严禁将年画发给无关人员,多余的年画不得在无关场所随意张贴。年画发放完毕后将各村(居)委会发放情况上报民政局优抚股。